囚犯判5鞭打了8鞭 母心疼決定訴政府
來源:光明日報 2007.06.30
http://www.guangming.com.my/gmgn.phtml?sec=193&sdate=&artid=200706300933
(新加坡訊)年輕的大耳窿跑腿原本被法庭判處鞭打5下,可是進監獄後卻被打了8鞭,囚犯母親心疼兒子無故遭多打3鞭,已決定要起訴新加坡政府,希望能通過法律途徑為兒子討回一個公道。
52歲的何女士週六(30日)早受訪時指出,20歲的兒子是在2月間因破壞公務和非法借貸而被判入獄9個月,外加鞭刑5下。可是,當兒子被還押在女皇鎮監獄時,他發現證件指自己應該被鞭打8下。一週後,他被送往海軍部西監獄時,文件上的記錄仍然如此註明。
何女士表示,兒子前後向兩名監獄官指出錯誤,但始終未有結果,監獄官仍堅稱8鞭是正確無誤。
3月29日挨鞭當天,何女士與32歲的女兒一同去探監時得知此事。何女士說,兒子當時告訴她︰“媽,如果他們真的打我8鞭,我一定會死。”
何女士告訴記者︰“我聽了真的很心痛,心也很亂。後來我就趕快叫他的姐姐打電話去法庭確認。”
拒總檢察署律師賠償
當天早上離開監獄後,何女士的女兒打電話到法庭去,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證實,他被判處5下鞭刑,並表示會聯絡監獄當局。
由于何女士的女兒沒有留下電話號碼,所以該名法庭工作人員事後也沒能再聯絡上他們,而何女士母女以為事情已獲得解決。豈料兩週後,當何女士再次探監時,兒子告訴他,他還是被鞭了8下。
何女士透露,她在5月30日寫信向監獄當局投訴,5天後總檢察署律師向她道歉外,還表示願意賠償一筆款項。不過,她當場拒絕,並在6月初聘請陳國祥律師代表處理這起案件。
中一輟學英文差 看不懂鞭刑前簽署文件
何女士指出,兒子讀書的成績不好,自中一開始就輟學,英文很差,就連鞭刑前被要求簽署的文件,他也看不懂內容。
何女士受訪時坦言,她不清楚兒子在外到底交了怎樣的朋友。“我不可能24小時盯住他。他也不曾帶朋友回家,我沒有想到,原來他在外面交了壞朋友,介紹他認識大耳隆。”
一心只想為兒子討回公道的她,還未真正問起兒子為何會當大耳隆的跑腿,但據她所知,兒子好像才當跑腿4天就被捉了。“他當時好像是去人家的住家涂鴉和討錢。後來,可能是被對方跟蹤,然後就被捉了。”
[感想]
1. 這可不是普通的多打三下,以新加坡鞭刑的狠勁,多打三下實在是太可怕了,要休養好久好久吧。
2. 鞭刑簽署文件不知是長什麼樣的。
3. 怎麼賠償呢? 賠錢的數目談不攏的話,不然就九個月不用關了,三下換九個月還是國家佔便宜吧,總不能把弄錯的人捉來鞭三下回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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